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贸发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7,400,29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6.85%),近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400,294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质押给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为其2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6年12月29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