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7号国投大厦13层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学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5,2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6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6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250,000.00元。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董事长2004年业绩考核和绩效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芮城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审计费用与合同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已于200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卫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