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5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候选人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6人,另李永安董事长委托杨清董事、林初学董事委托杨清董事、王晓松董事委托毕亚雄董事、孙又奇董事委托曹广晶董事、崔建民独立董事委托吴敬儒独立董事、武广齐独立董事委托吴敬儒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候选人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清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宜昌葛洲坝志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的议案》。
    宜昌葛洲坝志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一直为葛洲坝水利枢纽提供保安电源服务,并向当地电网供电。为进一步加强葛洲坝水利枢纽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同时鉴于该资产收益水平较好,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该发电机组;授权总经理在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全权处理与本次资产收购相关事宜;届时若收购价格超过总经理决策权限,由董事会另行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毕亚雄董事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对毕亚雄董事在担任总经理期间的成绩充分肯定,并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简历
    张诚先生,1957年9月出生,工学和经济学双学士,电力工程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原葛洲坝电厂二江分厂总工办技术专责、车间副主任、主任、计划处副处长,三峡基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筹)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设备公司经营财务处处长兼宜昌峡润(保税)公司总经理、综合处处长、副总经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峡水力发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三峡水力发电厂厂长。现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附件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调整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司总经理进行调整,公司新任总经理候选人张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会议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建民、吴敬儒、武广齐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