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8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董事会于2005年11月14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65天的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并授权董事长自公司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4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行余额管理,全权确定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公司发行4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05年12月27日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备案通知书。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融资券的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其贴现发行的价格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公司已于2006年1月5日完成了2006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该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期(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96.91元人民币。
    本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网和中国货币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bond.com.cn和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