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金 别 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万元) 易的比例 额(万元) 向关联人提 三峡发电资产 中国长江三峡工 10,560 100% 11,496.6 供劳务 委托管理 程开发总公司 三峡左岸电站 494 总计 厂房桥机运行 11,460 维护委托管理 三峡安全监测 406 监理工作及部 分已竣工监测 项目继续观测 委托管理 在关联财务 三峡财务有限责 550,000 100% 279,100 公司存款 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注册资本:393,553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25号
    中国三峡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此外经国务院授权负责金沙江水电开发。
    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中国三峡总公司总资产约1297.76亿元,总负债约624.24亿元。预计2005年公司与中国三峡总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60万元,不存在不能履约情形。
    (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峡财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初学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80号
    三峡财务公司为中国三峡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及三峡工程其他参建单位提供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债券承销、担保、内部结算及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预计2005年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5亿元,不存在不能履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1、如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三峡机组委托管理是公司发行上市前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作的制度性安排。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办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披露,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收入的比例很小,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三峡财务公司主要为中国三峡总公司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及三峡工程其他参建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日常结算业务大部分由三峡财务公司承办,为公司集中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关存款条款遵守市场公允原则,存款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在三峡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安、杨清、曹广晶、毕亚雄均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通过前述关联交易。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05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并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在三峡财务公司存款,由于预计2005年最高存款余额超出了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200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协议,相关协议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逐项签订。
    七、其他相关说明
    无。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