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3月12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07年度葛洲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2007年度葛洲坝水电站年合同电量为154.1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180号文件精神执行。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