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底为还贷高峰,2002年9月至12月共偿还银行贷款2.4亿元人民币(主要为增发项目过桥贷款),因此公司资金极度紧张。另因银行原先谈妥的还贷计划中途变化,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天水支行借入的长期借款5750万元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期限为1999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8日)。公司为此与该行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并提交了还款计划书。由于上述原因,华夏银行杭州分行之江支行认为我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归还其4000万元贷款(该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03年7月和8月)。此后,引起各银行的连锁反应,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余杭支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相继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总金额为84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目前正与上述银行进行磋商,以期能妥善解决。
    上述诉讼事件除华夏银行诉讼已确定了开庭时间外,其他银行诉讼开庭日期尚未确定。本公司正在与其协商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但公司目前资金相当紧张,公司无法保证能否妥善解决此次财务危机以致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