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宏兴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7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77%)为河南凯立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1日。上述质押已于200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