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就2002年8月21日《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告》中披露的转让价与标的资产帐面值之间差额12520960.37元,作如下补充说明:
    本公司与深圳盛宏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宏”)协商股权转让时,考虑到本公司对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原先收购价及其相应的整体差额已经摊销了一部分,但其资产质量及价值依然存在,深圳盛宏同意承担部份已摊销的差额,即北京金伟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差额之中本公司2002年1-6月差额摊销数3855040.37元及2001年枣庄有线电视网络数据有限公司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承担部分8665920元,合计差额12520960.37元。若此次转让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笔差额将在本年度三季度利润中体现。
    特此说明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