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18日在杭州西湖国宾馆33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宏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2年9月20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西湖国宾馆2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2002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02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2002年9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山路7号西湖国宾馆33号楼(2)邮政编码:310007
    (3)联系电话:0571-87983619
    (4)联系传真:0571-87983791
    (5)联系人:丁渭文、张旭颖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8日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包括迅宏科技资产整合情况及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详细审阅了资料。经过我们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资产整合和股权转让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整合以及公司出让其持有整合后的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逐步有序地退出相关网络产业,有利于公司规避行业政策风险,保证公司稳步运营;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回笼资金,投资文化传媒产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能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对外投资比例,降低财务和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李建春 宫成喜    200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