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7日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江汉支行签署借 款担保合同,为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额0.9亿元的银行贷款以及湖北声广网 络有限责任公司金额1.3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 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上述贷 款期限为5年。该事项经2001年9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都是本公司持股 99%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郑扬, 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九仟万元,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以及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王宏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经营范围:网络建设、开发及服务,数据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广告业务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 字〖2000〗61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中,本公司为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金额1 .3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担保合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200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加4人(3位董事因出差无法联系上),会议审议通过 了“于2002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2年3月11日
    2、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3、审议议案:为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金额1.3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 行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4、出席对象:截止2002年3月4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表决方法:
    (1)具备参加本次会议条件的股东,可将本公告所附的表决单(详见附件一)填 妥后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信封上请注明“表决单”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山路7号西湖国宾馆33号楼
    邮政编码:310007
    传真:0571-87983791
    (2)所有表决单最迟须在2002年3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寄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本 公司收到为准)。
    (3)会务联系人:曹志远陈正江联系电话:0571-87983640
    6、本次会议请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见证。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8日
    附件一: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股东姓名: 持股数:
    股票帐户:
    表决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为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金额
    1.3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
    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起经过两年。
    注:
    1、请股东选择一种意见在相关栏内以“√”表示,同时在二栏或三栏内打“√” ,该表决单作废;
    2、本表决单复制或复印均可使用;
    3、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