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十次会议于2001年7月12 日在本公司六楼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严格监察,现就有 关情况独立发表已经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进行,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的 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