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公司收购武汉迅宏科技有 限公司99%股权的过户手续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联 股份收购武汉迅宏99%股权的提案》,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现已完成了该事项 的过户手续。
    二、本公司已聘请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实施结果 出具法律意见书 详见附件 。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