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8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周明监事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戴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发的有关会计制度和公司制订的关于八项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的依据充分,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半年度会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该等事项所作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