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行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5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武汉上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98万股社会法人股被继续冻结(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为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8月27日。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