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渡)与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渡)于2004年7月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东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85.07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全部转让给南京东渡。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详细情况,公司于2004年7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接股东单位通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完成后,南京东渡持有本公司2485.07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东渡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