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丁渭文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丁渭文先生请辞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丁渭文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有关公司对外担保涉诉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工商银行武汉市东西湖区支行诉本公司为湖北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和1000万元担保纠纷案的(2003)武经初字第205、2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期履行义务。因被担保方已全部履行完毕,故本公司无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该院解除了本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信联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冻结。本公司已在2003年度报告对上述担保计提了3000万元的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