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接到有关法律文书,据此公司就该等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执字第385号执行通知书,工商银行武汉市东西湖区支行诉本公司为湖北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000万元担保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公司未履行,法院责令公司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和诉讼费60010元、保全费50520元、执行费62000元。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执字第387号执行通知书,工商银行武汉市洪山区支行诉本公司为湖北声广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担保1500万元的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公司未履行,法院责令公司偿付担保范围内1500万元。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该等法律文书执行后,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带来不利影响,本公司将视该等债务执行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