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参会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关于八项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经审议,批准了股份公司(母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司基于对持有49%股权的河南省中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持有80%股权的北京金伟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可能导致本公司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拟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按15%的比率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提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原为: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设董事长一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
    该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原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
    五、审议通过大股东上海声广投资有限公司提议的《关于提名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上海声广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提名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春、宫成喜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上海声广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提名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认为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条件,且此次提名事先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该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辛金国,男,汉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1962年11月8日生。经济学硕士。现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经分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电子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工作作风细致踏实、责任心强。其主要研究领域审计理论与方法、会计理论。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先后主持、完成省厅级简直研项目近十项,经费总额20多万元。先后在《审计研究》、《会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六十多篇。研究成果中,获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一等奖一项,浙江省内审协会一等奖一项,浙江省会计学会二等奖2项,浙江省统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一项。研究成果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目前正主持浙江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等科研课题。主持过第二航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适应性体制研究、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制度设计等课题。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辛金国,作为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辛金国    2003年4月22日于杭州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辛金国为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