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会议由戴昕监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经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本年度财务报告基本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出让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的事项和出让整合后的武汉迅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的事项,我们认为:受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的影响,公司为规避政策风险,逐步有序地退出相关网络产业,盘活公司资产,改善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经检查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该等事项所作的说明。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