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之事项
    本公司热轧易地改造一期工程开坯车间建设已于今年八月底提前竣工。投入试 生产;二期工程线材车间建设年内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预计明年一季度末投入试 生产。目前杭州市城建已把此地块纳入商业区。整个工程完工后, 公司将面临老厂 区综合开发任务,为了抓紧时机。做好综合开发的各项前期工作,经一届三次董事会 讨论决定,成立浙江信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币, 本公司 控股90%),对本公司老厂区62亩地块进行综合性开发,以期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 全体股东谋求更高的回报。本公司将抓紧该公司的筹建工作,持工商登记完毕,本公 司将在第一时间向全体股东公告。
    二、受让三家企业股权事项
    经本公司一届二次、三次董事会研究决定, 正式受让宝钢集团浙江伞用金属制 品公司、浙江金明伞骨有限公司(台湾合资)、浙江金波钢业有限公司(香港合资)等 三家企业的部分股权,并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签订了受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1、受让股权企业概述
    上述三家受企业均系本公司原改组主体浙江二轻扎钢厂之控股子公司, 其经营 范围包括金属制品、伞杆、伞骨、冷轧带肋钢筋的生产、销售和贸易、改组时因股 本结构、政策等多种因素予以剥离,其股权分别由浙江省二轻企业集团、 浙江省手 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持有,现经会计事务所审计,上述三家企业截止一九九六年十月三 十一日其财务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企业名称 实收资本 资产总额 负债 净资产 受让后信联
控股权(%)
宝钢集团
浙江伞用金属制品公司 480 1159.32 472.84 686.48 50
浙江金明伞骨有限公司 194.08 721.36 487.43 233.93 70
浙江金波钢业有限公司 532.03 994.76 426.73 568.03 51
小计 1206.11 2875.44 1387 1488.44
    2、受让形式及价格
    本次公司对宝钢集团浙江伞用金属制品公司等三家企业均按1996年10月31日帐面 净资产计价依据, 接受浙江省二轻企业集团和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股权转 让,共计转让费人民币796.69万元,受让后该三家公司成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本次受让的意义
    本次受让企业浙江金明伞骨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浙江伞用金属制品公司分别为 本公司金属制品厂的产品配套协作公司和贸易合作伙伴, 受让股份是公司理顺生产 经营关系,实行优势互补。管理一体化,确保制品厂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扩大市场份 额,获得最佳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
    本次受让之浙江金波钢业有限公司,其产品为冷轧带肋钢筋,该产品系国家建筑 总会推荐之新型建筑钢材,至九八年将全面推广使用,其市场前景广阔, 受让其股份 使本公司主导产品能够进行配套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更大地拓宽公司赢利空间。 同时也使本公司逐步向工贸结合、多元化、集约化经济发展。
    4、其他重要事项
    ①本次受让内容经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提议。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进行;
    ②正式签订协议时间为:1996年11月14日。
    5、备查文件
    ①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三家企业之审计报告;
    ②董事会决议;
    ③《股权转让协议》。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