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9 日上午九时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29249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924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 不同 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弃权零股。
    二、审议通过了《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924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 不同 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弃权零股。
    三、审议通过了《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924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 不同 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弃权零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及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924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 不同 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弃权零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944995613.46元,因严重亏损公司2000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资产、债务重组正在进行之中,最后结 果尚难预料,如根据现有公司经营情况,预计扭亏困难,2001 年将不进行利润分配及 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924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 不同 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2%;弃权零股。
    中博律师事务所齐瑞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