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以下简称“郑百文”或“公司” 股东大会 决议和股东就重组所做的决定,公司董事会于3月26日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递交了办理股份变动手续的申请及相关文件。公司于4 月 23日收到登记公司《关于郑百文股份变动申请的复函》。《复函》指出:登记公司 注意到,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过户申请,是在公司重大重组过程中由董事会代为办理 的集体过户事宜,目前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授权文件,故登记公司暂无法办理有关股 份变动手续。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研究有关文件提供事宜, 并已向登记公司再次提出办理股 份变动手续的申请。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