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已于2001年5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 于股票暂停上市宽限期的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 上市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股票2001年5月11日暂停“特别转让”服务。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如果公司的宽限期申请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获得批准,公司因办理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 动手续将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暂停“特别转让”服务一个月的申请。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