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三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号的房产(地下第三层—地上第五层)(以下简称“房产”)等资产置换进入郑 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我公司于1997年4月25日就房产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签订过两 份抵押合同;
    2、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方案(其中包括:通过重组,三联 集团取得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约50%的股份(含各约50%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我公司将在7日内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一起办理解除抵押的正式手续;
    3、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出让手续,我公司已经预交了土地出让金;
    4、除第1条所述的抵押之外, 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上未设置其它任何形 式的抵押等担保义务, 我公司拟置换进入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资产上也未 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 我公司所提供的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权属证明及其他资产的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印件及有关方面的证明、承诺)都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 何虚假成份,否则,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联集团公司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