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9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07]2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