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市场扩张及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积极推进经营工作的快速发展,保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基于合理利用资金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近期与银行签订了两笔银行承兑汇票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现公告如下:
序号 承兑银行 承兑授信额 授信期间 担保 抵押物 截止公告日 度(不含备 方式 实际办理承 付金) 兑金额 1 青岛市商 200年7 抵押 济南市趵突泉 业银行馆 月29日至 担保 北路12号房产 4000万元 陶路支行 3000万元 2006年1 地下第一层、 月29日 地下第二层、 地上第五层 2 潍坊市商 2004年9 业银行东 月2日至 抵押 济南市趵突泉 4000万元 关支行 1600万元 2005年3 担保 北路12号房产 月1日 地上第二层 序号 承兑银行 承兑备 扣除备付 付金 金后的承 兑差额 1 青岛市商 业银行馆 2000万元 2000万元 陶路支行 2 潍坊市商 业银行东 2400万元 1600万元 关支行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