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19日上午9点在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409号三联商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0,677,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8%。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由“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变更为“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有关的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同意100,677,484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
    二、《关于调减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公司重组中所涉及股份回购的执行情况,公司调减注册资本111,362元,注册资本由壹亿玖仟柒佰伍拾捌万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肆拾柒万零柒佰伍拾柒元;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197,470,757股,其中国家股14,438,935股,占普通股的7.31%;法人股76,043,984股,占普通股的38.51%,社会公众股106,987,838股,占普通股54.18%。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有关调减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同意100,677,484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前述两个议案所涉及的变更事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同意100,677,484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股份的0%。
    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