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0月上午9点在济南市北园大街409号三联商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0,364,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三、关于公司修改计提坏帐准备办法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四、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五、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六、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的决算报告和2003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0,36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八、关于公司与三联集团签订债务偿还协议的议案
    同意1,98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并参与表决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关联方三联集团代表股份98,377,710股,回避表决。
    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