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3年2月1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于2003年2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8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2003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初审之后出具的上证上函字〖2003〗066号文《关于对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和2002年年报审核的审核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材料。
    目前,公司资产债务重组涉及的股份变动中,尚有少量司法冻结遗留的股份需要处置,由于解决此问题所需要履行的必要程序尚未全部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恢复上市的进程。公司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尽快解决上述少量司法冻结股份的处置问题。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