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下称“公司”、“本公司”或“郑百文”)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1年3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为使公司摆脱濒临破产的困难处境,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本公司、债权人、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和解谈判,公司2001年2月22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郑百文资产、债务重组方案。其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已得到根本性改善。
    2003年1月29日是公司暂停上市宽限期的截止日。2003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02年度报告,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804,849.47元,2002年度期末每股净资产为1.269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公司聘请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本公司恢复上市的推荐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为本公司出具了《恢复上市推荐书》,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我公司恢复上市;同时,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也为本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稿)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暂停上市宽限期延长九个月的宽限期的通知》,本公司于2003年2月1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次恢复上市申请如得不到批准,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O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