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23 日下 午在济南市三联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 会召集人韩炳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项。公司在聘期内给予山东天 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万元的报酬总额度,其中对公司2000年6月30日-2001 年10月31日会计报表的审计费用10万元、对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 以后发生的业务将根据实际情况逐项签订相关协议。如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在200万元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报酬协议, 如在聘期内公司实际支 付的费用超出200万元的额度,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 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及带解释性说明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事会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