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郑百文)资产重组以后, 三联集团公司 将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总股本的50%股份。为促进重组后郑百文的稳定发展,保持其 可持续性的增长潜力,我集团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集团将长期保持重组后郑百文的控股地位,在五年内不转让所持法人股份。
    二、对于我集团持有的流通股份, 将按照郑百文股东大会和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方 案予以冻结,重组结束后6-12个月上市流通三分之一;12-24个月上市流通三分之一; 24-36个月全部上市流通。届时,我集团将认真履行有关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我集团愿意与其它郑百文的股东精诚合作,一道 致力于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三联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升
    200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