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现就提名方流芳、黄少安、盛洪三位先 生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声明, 被提 名人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后 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 被提名人书面同意出任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具备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本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三项列举的情况;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确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