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01年9月27 日对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 下简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并依法将涉嫌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尚未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在目前情况下公司无法按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时间予以披露。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将于2001年11月13日公司200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之后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公司股票自10月31 日起暂停股 票特别转让服务直至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披露为止。
    因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办理股份变动手续, 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 股票自10月19日至11月19日暂停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一个月, 如果在此期间仍无法完 成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手续,公司将在11月19日之前至少5日再次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出股票暂停特别转让服务的申请, 直至股份变动手续办理完毕或本次重组 失败后复牌。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O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