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3月26日上午9:00整
    二、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个别董事调整的议案》;
    (7)审议《关于收购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3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4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其他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予接受。
    4、联系人:刘波、程育新
    电话:0592-6022936-6004
    传真:0592-5730699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无)表决权。若受托人有表决权,则按下
    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会议第1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2、对会议第2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3、对会议第3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4、对会议第4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5、对会议第5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6、对会议第6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7、对会议第7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8、对会议第8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9、对会议第9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终止。
    若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对 项审议事项受托人如何行使表决权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