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6 日上午在厦门国 际航空港大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股东13人,共代表股份20280.5万股, 占 总股本的7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二、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三、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公司总经理2000年度业务报告和2001年度工作计划》。
    四、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净利润为51434853.72 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143485.37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 5143485.37元,剩余41147882.98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连同1999年结转的135928345. 37元,共计177076228.35元。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000000.00元,经本次利润分配后, 未分配利润尚 余150076228.3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实施另行公告。
    2001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分配为主;利润分配次数仍是一年一度,于 年底分配;利润分配比例为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15%;公司2000 年度未 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15%。以上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 实施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和赢利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会的分配预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六、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 过继续聘用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大会以代表股份20280.5万股的赞成票,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王 泽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郭振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即2002年5月26日。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