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3月7 日在厦门 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公司 监事聂新阶先生在外地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新先生主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净利润为51,434,853. 72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143,485,37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 5,143,485,37元,剩余41,147,882.98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连同1999年结转的135,928, 345.37元,共计177,076,228.35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000,000.00元,经本次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尚 余150,076,228.3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2001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分配为主;利润分配次数仍是一年一度, 于 年底分配;利润分配比例为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15%;公司2000 年度未 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15%。以上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 实施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和赢利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会的分配预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李庆新
    200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