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在 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股东12人,共代表股份20278万股,占 总股本的7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 议批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1997年工作报告》和《业务报告》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1997年工作报告》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公司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1997年度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共计完成税后利润4 4817249.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10%法定公积金4481724.99元。提取 10% 法定公益金 4481724. 99 元, 剩余 35853799.90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连同96年结转的28255484.30元,共计64109284.20 元。为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公司199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五、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六、审议通过《继续聘用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七、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见险投资决策权的决定》,授权董事会投资总额在 公司净资产10%以内(含10%)的投资决策权。
    其中赞成票13张,代表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张; 弃权 票0张。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陈汉林、陈大 锋公证,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