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3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王大雄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52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税后利润49,315,207.3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7,827,567.77元,提取公益金
    3,913,7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6,591,101.97元,扣除支付2002年度普通股股利31,728,255.00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12,436,702.69元。决定以2003年末总股本317,282,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19,036,953.0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93,399,749.69元。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海运物料、沥青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已刊登在2004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22,9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4%,鉴于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持有和代表股份2925万股)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赞成292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5217.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证或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邹志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