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19 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 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张云标监事主持。公司应到监事6 名,实到4名,寇来起监事会主席、梁钜华监事未出席会议,委托张云标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坏帐的议案。
    2003 年3 月22 日,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帐面帐龄在5 年以上而且无法收回的14,845,294.13 元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非关联交易)作坏帐损失核销。
    监事会认为:上述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海运物料、沥青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联企业向公司提供修船及改造船舶,船员租赁,燃油、备件、物料供应,港口代理,买卖船舶代理,沥青采购,提供运输等方面的供应和服务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是公司主营生产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海运、沥青贸易、矿石贸易业务的持续、正常的运作。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 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