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7日在广州番禺南国奥园高尔夫酒店会议室召开,王大雄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杨吉贵、朱万顺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杨吉贵董事委托王大雄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朱万顺董事未委托与会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范围: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含开立信用证、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具体的担保公告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再另行公告。
    2002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决议自2003年10月27日起停止执行。
    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营沥青仓储与购销,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0%。
    二、同意赵汉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程》。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