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1 月 21日至23日召开,王大雄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名,7名董事参与表决, 2名董事因公务未参与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 提供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 保有效期2年。 本担保仅限于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担保,在2500万元的 额度内,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可自行根据业务需要与招商银行协商调整开 保函额度、贷款额度及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比例,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 决定停止执行经2000年9月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司关于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和500 万元银 行保函担保》决议中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
    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营沥青仓储与贸 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0%。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