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的内容摘自《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收购所涉及的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相应的评估结果为:委估的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亿零叁仟壹佰叁拾叁万壹仟贰佰伍拾柒元整(¥1,031,331,257.00);部分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玖仟贰佰伍拾万元整(¥692,500,000.00);相应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叁亿叁仟捌佰捌拾叁万壹仟贰佰伍拾柒元整(¥338,831,257.00)。结论有效期自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始至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
    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29,165.27 30,427.12 32,154.68 1,727.56 5.68 长期投资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61,567.79 68,928.91 70,978.44 2,049.54 2.97 其中:在建工程 37,834.31 33,701.93 33,563.74 (138.19) (0.41) 建筑物 0.00 0.00 0.00 0.00 0.00 设备 23,733.48 35,226.98 37,414.71 2,187.73 6.21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90,733.06 99,356.03 103,133.13 3,777.10 3.80 流动负债 69,250.00 69,250.00 69,250.00 0.00 0.00 长期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69,250.00 69,250.00 69,250.00 0.00 0.00 净资产 21,483.06 30,106.03 33,883.13 3,777.10 12.55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雄溢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何建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宙飞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郭全令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