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4月28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
    11名,实际出席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嘉陵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文件:
    1、《关于投资南沙气体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亚洲之光控股有限公司、英国氧气集团(BOC)及法国液态空气产品有限公司和南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合资组建南沙气体生产销售专业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比例为42.5%,亚洲之光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42.5%,英国氧气集团和法国液态空气产品有限公司合计投资比例为10%,南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比例为5%。该合资公司首期将投资约2.3亿元,拟建一套6000?10000Nm3/h空分装置和一套500Nm3/h制氢装置及一套60kg/h氧化亚氮生产装置,将满足未来五年内南沙地区的钢铁、汽车、造船及化工储运等产业用气的需求。除股东按比例投入的资本金外,其余资金以商业贷款解决。
    2、《关于投资建设制氧项目公辅配电设施的议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粤港气体工业有限公司拟增建一套8000Nm3/h空气分离装置及相应的电力供应设施,为了与该项目配套,本公司拟投资433万元,增建一路供电线路及其配套装置。
    3、《关于拟收购广州金莱冷轧带钢公司股权及投资扩建冷轧生产能力的议案》:
    为提高本公司的钢材加工配送能力,经过深入研究,本公司拟投资一亿元左右对广州金莱冷轧带钢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并最终达到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收购金莱冷轧带钢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将投入资金,对金莱公司的冷轧生产能力进行扩建,生产能力将增加到二十万吨/年,效益将成倍提高。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各项前期工作,待正式协议签定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进行详细披露,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依照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总经理马建武先生的提名,聘任刘晶先生、林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本届经营班子相同。
    5、《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刘晶、林灵简历
    刘晶,男,1953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广钢组织部科长、中轧分厂工会主席、二轧分厂副厂长、公司人事处处长、广州南方钢厂厂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气体工业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灵,男,1965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钢热电厂副科长、总值长、副厂长、厂长、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等职。现任公司综合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