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3 月16 日在科技大楼九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4人,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阅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阅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监事会认为:
    1、2003年度,公司严格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科学,运作规范,已初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