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大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钢集团”)的通知,广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76,484,867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为其进行银行贷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2004年1月15日到2005年1月15日,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