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大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钢集团”)的通知,广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76,484,867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的质押期限已于2003年12月25日到期,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