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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6日在本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20人,其中委托授权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463.59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6.46%,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嘉陵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作出了如下公告:
    1、通过《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
    2、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生产、加工、销售冶金产品、焦碳化工产品,各种气体、炉料和有关原材料、机械设备、备件、生产工具、公司产品的深加工产品,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现修改为“生产、加工、销售冶金产品、焦碳化工产品,各种气体、炉料和有关原材料、机械设备、备件、生产工具、公司产品的深加工产品,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国内采购非配额许可证产品出口,加工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经营仓储、装卸、加工、包装及有关咨询业务。并兼营汽车运输”。
    ②第一百三十六条原为“本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现改为“本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③第一百四十条原为“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改为“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0%;
    3、通过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中:
    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
    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
    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
    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赞成52463.5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股份总数0%。
    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章震亚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鉴证,该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