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9月25日,本公司本部召开了一届八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预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将公司资 本公积金中的20000万元转增股本,按现有股份总额40000万股向全体股东按10:5 的 比例转增股份,转增股本总计为20000万股。以上预案须经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后,在适当时间实施。
    二、聘任黄立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召开公司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6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本部101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996年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转增股份的预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至1996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①、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 权委找书。
    ②、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交运楼三楼)
    ③、登记时间:1996年10月21日和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六)、联系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0381
    电话:020-81809182
    传真:020-81809182
    联系人:黄木长 陈洁霞
    (七)、参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